?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国人入境出境治理条例》的决议 国务院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国人入境出境治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增添一项,作为第六项:“(六)K字签证,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 二、第七条第一款增添一项,作为第六项:“(六)申请K字签证,应当切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分划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响应的证实质料”。 本决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国人入境出境治理条例》凭证本决议作响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响应调解,重新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国人入境出境治理条例 (2013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7号宣布 凭证2025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国人入境出境治理条例〉的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效劳和治理,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治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治理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建设外国人入境出境效劳和治理事情协调机制,增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效劳和治理事情的统筹、协调与配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凭证需要建设外国人入境出境效劳和治理事情协调机制,增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效劳和治理事情。 第三条 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分建设外国人入境出境效劳和治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第四条 在签证签发治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治理事情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分应当在部分门户网站、受理出境入境证件申请的所在等场合,提供外国人入境出境治理执律例则和其他需要外国人知悉的信息。 第二章 签证的种别和签发 第五条 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规模和签发步伐由外交部划定。 第六条 通俗签证分为以下种别,并在签证上标明响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使命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职员、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海员随行眷属和从事国际蹊径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世居留的职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会见、考察等活动的职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职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举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K字签证,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 (七)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职员;以整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整体L字签证。 (八)M字签证,发给入境举行商业商业活动的职员。 (九)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圆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世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缘故原由申请入境居留的职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栖身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支属和具有中国永世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支属。 (十)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条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一)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恒久探亲的因事情、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怙恃、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怙恃,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职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事情、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职员。 (十二)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恒久学习的职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职员。 (十三)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事情的职员。 第七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自己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切合划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质料。 (一)申请C字签证,应当提交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翰札或者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约请翰札。 (二)申请D字签证,应当提交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世居留身份确认表。 (三)申请F字签证,应当提交中国境内的约请方出具的约请翰札。 (四)申请G字签证,应当提交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五)申请J1字及J2字签证,应当凭证中国有关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的划定推行审批手续并提交响应的申请质料。 (六)申请K字签证,应当切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分划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响应的证实质料。 (七)申请L字签证,应当凭证要求提交旅行妄想行程安排等质料;以整体形式入境旅游的,还应当提交旅行社出具的约请翰札。 (八)申请M字签证,应当凭证要求提交中国境内商业商业相助方出具的约请翰札。 (九)申请Q1字签证,因家庭团圆申请入境居留的,应当提交栖身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世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约请翰札和家庭成员关系证实,因寄养等缘故原由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实质料;申请Q2字签证,应当提交栖身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世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约请翰札等证实质料。 (十)申请R字签证,应当切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分确定的外国高条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凭证划定提交响应的证实质料。 (十一)申请S1字及S2字签证,应当凭证要求提交因事情、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约请翰札、家庭成员关系证实,或者入境处置惩罚私人事务所需的证实质料。 (十二)申请X1字签证应当凭证划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和主管部分出具的证实质料;申请X2字签证,应当凭证划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实质料。 (十三)申请Z字签证,应当凭证划定提交事情允许等证实质料。 签证机关可以凭证详细情形要求外国人提交其他申请质料。 第八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凭证驻外签证机关要求接受面谈: (一)申请入境居留的; (二)小我私家身份信息、入境事由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曾有禁绝入境、被限期出境纪录的; (四)有须要举行面谈的其他情形。 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签证需要向中国境内有关部分、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中国境内有关部分、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签证机关经审查以为切合签发条件的,签发响应种别签证。对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机关应当在签证上注明入境后办理居留证件的时限。 第三章 停留居留治理 第十条 外国人持签证入境后,凭证国家划定可以变换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当的,或者因使用新护照、持整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缘故原由需要分团停留的,可以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申请换发签证。 第十一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签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实时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申请补发签证。 第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自己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切合划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质料。 第十三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切合受理划定的,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应当出具有用期不凌驾7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用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议。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的手续或者质料不切合划定的,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应当一次性见告申请人需要推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质料。 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时代,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正当停留。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作出的延伸签证停留限期决议,仅对本次入境有用,不影响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用期,并且累计延伸的停留限期不得凌驾原签证注明的停留限期。 签证停留限期延伸后,外国人应当凭证原签证划定的事由和延伸的限期停留。 第十五条 居留证件分为以下种类: (一)事情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事情的职员; (二)学习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恒久学习的职员; (三)记者类居留证件,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四)团圆类居留证件,发给因家庭团圆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世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缘故原由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职员; (五)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发给入境恒久探亲的因事情、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怙恃、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怙恃,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职员。 第十六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自己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切合划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质料,自己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 (一)事情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事情允许等证实质料;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条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凭证划定提交有关证实质料。 (二)学习类居留证件,应当凭证划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学习限期的翰札等证实质料。 (三)记者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分出具的翰札和核发的记者证。 (四)团圆类居留证件,因家庭团圆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实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实质料;因寄养等缘故原由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实质料。 (五)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恒久探亲的,应当凭证要求提交支属关系证实、被探望人的居留证件等证实质料;入境处置惩罚私人事务的,应当提交因处置惩罚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相关证实质料。 外国人申请有用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应当凭证划定提交康健证实。康健证实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用。 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自己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切合划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质料。 第十八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切合受理划定的,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应当出具有用期不凌驾15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用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议。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的手续或者质料不切合划定的,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应当一次性见告申请人需要推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质料。 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时代,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正当居留。 第十九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申请办理停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约请单位或者小我私家、申请人的支属、有关专门效劳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缘故原由行动未便的; (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纪录优异的; (三)约请单位或者小我私家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时代所需用度提供包管步伐的。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条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以及前款第一项划定情形的,可以由约请单位或者小我私家、申请人的支属、有关专门效劳机构代为申请。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视察等方法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约请翰札、证实质料的单位或者小我私家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予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不予签发停留证件: (一)不可凭证划定提供申请质料的; (二)在申请历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违反中国有关执法、行政规则划定,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 (四)不宜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或者签发停留证件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赞成后,向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所在、限期等信息。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划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 第二十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缘故原由未持有用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第二十四条 所持出境入境证件注明停留区域的外国人、收支境边防检查机关批准暂时入境且限制停留区域的外国人,应当在限制的区域内停留。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法居留: (一)凌驾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划定的停留居留限期停留居留的; (二)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凌驾免签限期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 (三)外国人凌驾限制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四)其他不法居留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聘用外国人事情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发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报告: (一)聘用的外国人去职或者变换事情地区的; (二)招收的外国留学生结业、结业、肄业、退学,脱离原招收单位的; (三)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治理划定的; (四)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泛起殒命、失踪等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 金融、教育、医疗、电信等单位在办理营业时需要核实外国人身份信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申请核实。 第二十八条 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证件的签发治理,凭证外交部的划定执行。 第四章 视察和遣返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凭证现实需要可以设置遣返场合。 遵照出境入境治理法第六十条的划定对外国人实验拘留审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送到拘留所或者遣返场合。 由于天气、当事人康健状态等缘故原由无法连忙执行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应当凭相关执法文书将外国人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合。 第三十条 遵照出境入境治理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对外国人限制活动规模的,应当出具限制活动规模决议书。被限制活动规模的外国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报到;未经决议机关批准,不得变换生涯寓所或者脱离限制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 遵照出境入境治理法第六十二条的划定,对外国人实验遣送出境的,作出遣送出境决议的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禁绝入境的详细限期。 第三十二条 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用度由自己肩负。自己无力肩负的,属于不法就业的,由不法聘用的单位、小我私家肩负;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提供包管步伐的单位或者小我私家肩负。 遣送外国人出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收支境边防检查机关实验。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被决议限期出境的,作出决议的机关应当在注销或者收缴其原出境入境证件后,为其补办停留手续并限制出境的限期。限制出境限期最长不得凌驾15日。 第三十四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一)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的; (二)被决议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未被收缴或者注销的; (三)原居留事由变换,未在划定限期内向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通告后仍未申报的; (四)有出境入境治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划定的不予签发签证、居留证件情形的。 签发机关对签证、停留居留证件依法宣布作废的,可以就地宣布作废或者通告宣布作废。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注销或者收缴: (一)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或者被他人冒用的; (二)通过伪造、变造、骗取或者其他方法不法获取的; (三)持有人被决议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 作出注销或者收缴决议的机关应当实时通知签发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寄义: (一)签证的入境次数,是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用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 (二)签证的入境有用期,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用时间规模。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用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 (三)签证的停留限期,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越日最先盘算。 (四)短期,是指在中国境内停留不凌驾180日(含180日)。 (五)恒久、常驻,是指在中国境内居留凌驾180日。 本条例划定的公安机关收支境治理机构审批限期和受理回执有用期以事情日盘算,不含法定节沐日。 第三十七条 经外交部批准,驻外签证机关可以委托外地有关机构承办外国人签证申请的接件、录入、咨询等效劳性事务。 第三十八条 签证的式样由外交部会同公安部划定。停留居留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划定。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宣布,1994年7月13日、2010年4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国人入境出境治理法实验细则》同时废止。